各縣(市、區)住建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住建局,鹽南高新區建設一局、二局,各有關單位,各圖審機構: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關于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蘇政發﹝2014﹞111號)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全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
2019年,全市新建裝配式建筑比例達到17%以上,新建裝配式建筑的預制裝配率達到45%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達到25%以上;到2020年,全市新建裝配方式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達到3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二、進一步明確應用范圍
1.各縣(市、區)住建局應與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加強對接,確保在新建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醫院、賓館、辦公建筑、學校建筑、標準廠房等項目,嚴格執行鹽政發〔2017〕92號文件相關規定,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和立項文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筑、成品住房的比例和單體預制裝配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符合裝配式施工技術條件的,應采用裝配式設計施工。
2.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建筑,應按照《關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廣應用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的通知》(蘇建科﹝2017﹞43號)規定,強制推廣應用“三板”,且單體建筑中應用“三板”總比例不得低于60%。
三、進一步明確各方責任
1.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裝配式建筑設計文件編制要求及深度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應確定裝配式建筑結構體系,標明各單體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積、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單體建筑預制裝配率、成品房建筑面積及比例、“三板”應用部位和總比例,并提供相應控制指標計算書。
2.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嚴格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加強源頭把關,嚴格落實裝配式和“三板”指標,確保各項應用目標真正落到實處。
3.建設單位應在報審表中填寫裝配式和“三板”應用比例的說明,并提供規劃部門建設用地規劃條件。
4.施工單位要根據《裝配式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程》《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編制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安全專項方案,經建設單位組織專家論證和監理審核批準后實施。
5.監理單位應嚴格審查裝配式結構施工質量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可操作性的監理實施細則,明確關鍵環節、關鍵部位等要求。
6.生產單位要按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進行構件生產,編制預制構件生產方案;出廠構件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書、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有效期內的型式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
7.檢測單位要嚴格按照裝配式建筑相關技術標準和建筑材料檢測要求,在其資質范圍內依法獨立公正開展檢測工作。
四、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
1.各縣(市、區)住建局要加大裝配式建筑執法監督力度,加強對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實施裝配式建筑及“三板”應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執行或擅自降低標準的、未按照要求使用“三板”的,要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進行嚴肅查處。
2.市住建局將定期對全市各圖審機構執行裝配式和“三板”應用項目的施工圖審查要求的情況進行檢查,對把關不嚴、執行不力的圖審機構進行通報,并與其審查資格認定掛鉤。
3.市住建局每年將提請市建筑產業現代化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各縣(市、區)開展裝配式建筑與“三板”應用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將檢查情況在全市通報。
以上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應貫徹執行。
| 鹽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 2019年10月23日 | ||